//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 Wed, 21 Aug 2024 14:37:42 +0800 Joomla! - Open Source Content Management zh-cn admin@admin.com (demo2.5) 【选调生】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67-2024-8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67-2024-8 按照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工作有关安排,现将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数线划定及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确定

(一)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并按职位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人员。

(二)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并按职位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引导博士学历人员向急需紧缺岗位和昆明市以外地区流动,博士学历考生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即可进入面试;博士学历考生报考除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的,笔试成绩达到55分即可进入面试。

国(境)内高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各高校校园网查询,国(境)外高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查询。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安排

面试分两天组织实施,2023年11月11日开展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和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职位面试;2023年11月12日开展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面试。

因不同职位的测查重点不同,同时进入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和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同时参加11月11日和11月12日两天的面试。进入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职位面试的考生仅需要参加11月11日的面试。

四、面试程序

(一)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00期间到达面试考点集合点。上午8: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考生进入。

(二)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签署《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面试考生承诺书》(现场提供)。不签署承诺书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到面试考点集合点集中,进行面试分组,抽取面试考场号和面试序号。考生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进入集合点后,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

(四)工作人员将考生由集合点顺序引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五)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带领第一批考生离开集合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须在集合点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未按要求上交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一经发现,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七)考生不得带走考场内任何物品。

(八)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面试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十一)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应提前向所在研究所或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并E-Mail给国科大就业中心钱老师,qlj@ucas.ac.cn,由学校就业部门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本校放弃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反馈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十二)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十三)面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和各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2024年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中明确的规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并与相关考生进行电话确认;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择优确定调剂人选并进行电话确认。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电话确认,其后如出现职位空缺,不再进行人员调剂和递补。其他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电话确认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后组织实施,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十四)进入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集合点提交本科就读高校院系党组织或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的推荐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交推荐报考证明的人员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十五)考生若通过此次面试,在后续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将记录其行为。

六、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省委政法委职位(职位代码:153360030、153360031)、省法学会职位(职位代码:153360032)、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153360035、153360036)、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位(职位代码:153360206、153360207)和省政府外事办公室部分职位(职位代码:153360199、153360200、153360201、153360202)还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相关要求由选调机关“点对点”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也可拨打《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相关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

参加了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文章来源: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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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una@ucas.ac.cn (孙露娜) 就业指导 Thu, 02 Nov 2023 13:37:02 +0800
【选调生】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到中国科学院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66-2024-7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66-2024-7 为进一步优化新时代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现就内蒙古自治区到中国科学院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计划选调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249名。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46名,盟市直属机关单位及以下203名(见附件)。

定向培养(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并能投身基层、适应艰苦环境锻炼成长,发展潜力较大。

3.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具有选调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此处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包括:①2024届大学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②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未入党的,本科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已入党的,本科应为第一批次录取高校。

5.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及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1日。

6.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完整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2岁。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10.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请于2023年11月6日—15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zwwsbmnew/webregister/index.aspx)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报考意向,并在线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组织推荐

国科大各研究所或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推荐人选,在《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报考阶段,暂不需要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11月6日—20日将各研究所或院系党组织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彩色JPG格式扫描件添加到报名系统指定栏目中。 

(三)资格初审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收到《报名表》后,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下午18:00。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北疆先锋网(www.nmgdj.gov.cn)、高校就业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发布的准考证打印通知,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录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初步安排在2023年12月中旬,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和呼和浩特市设5个考区,具体时间、考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表》盖章版原件参加笔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待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看是否进入考察(面试)范围。

(五)考察(面试)和签约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面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组织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开展考察(面试)工作。考察(面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期间,根据考生的政治面貌、获得指定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指定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情况,同步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工作,并作为岗位分配的重要依据。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赋分结果,结合面试情况、岗位需求、专业匹配度、个人意愿等确定岗位,并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应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区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岗位需求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顺利通过考察(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次递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递补工作根据岗位空缺需要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六)体检、公示及录用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适时组织签约人选进行体检。对通过体检的签约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过高校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待其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选按照所录用机关单位通知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政策

1.自治区、盟市委组织部门对定向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常态化掌握一批优秀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和使用。

2.在重点管理的5年内,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按照公务员法,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区直机关的选调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盟市直属机关单位及以下选调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职定级工作由各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

4.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选调生安排到苏木乡镇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嘎查村任职;盟市直属机关单位及以下选调生安排到嘎查村任职2年时间。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

5.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6.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离开内蒙古自治区。

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之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54862635 、15354862530

0471—4812909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笔试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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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una@ucas.ac.cn (孙露娜) 就业指导 Thu, 02 Nov 2023 13:19:41 +0800
【选调生】广西2024年定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50-2024-6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50-2024-6 为加强广西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中国科学院大学选调2024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中国科学院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含定向或委托培养等形式攻读学历学位、因政策限制不能到广西工作的人员,有过专升本或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对党忠诚老实,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需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的,第一、第二学士学位所就读高校均为我区定向招录高校(见附件),所学专业均须符合定向该校招录的专业要求。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4年定向中国科学院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8:00。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13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1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学院统一将《报名表》纸质版快递至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0771–8808579、8808548(传真),电子版E-Mail至gxgbghb@bgxf.gov.cn,邮件标题注明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单位名称。(报名阶段,暂不需要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11月24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2月2日下午—3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北京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3年12月下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签约。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与广西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经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要求进行。考生初次体检的基本费用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与广西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五)岗位分配。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学历层次、专业背景、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用人单位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研究确定考生具体选调岗位,并通过八桂先锋网(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向考生本人反馈。对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安排到法院、检察院工作。

(六)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到工作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进一步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警察职位。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培养要求、用人单位需求并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按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优先安排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

(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

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

0771–8808579、8808548(传真)

电子邮箱:gxgbghb@bgxf.gov.cn

文章来源: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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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una@ucas.ac.cn (孙露娜) 就业指导 Thu, 26 Oct 2023 12:56:20 +0800
【选调生】甘肃省202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16-2024-5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116-2024-5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现就甘肃省2024年选调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2024年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其中定向选调120名,常规选调480名。具体高校名单见附表1。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专升本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已经签定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甘肃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纳入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推荐报名

采取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学生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推荐登记表,各高校按照选调标准和条件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推荐出来。15所甘肃省属本科高校和1所在甘委属高校要根据选调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

报考人员自2023年10月23日09:00至11月22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下载打印《甘肃省202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表2),经各研究所或院系党组织审核,在“高校意见”处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上传电子版(报考阶段,暂不需要国科大就业中心审核盖章)(电子版需为PDF格式,分辨率300dpi;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定向到甘肃省就业且无定向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同时上传协议电子版)。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09:00至11月2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08:00至12月9日09: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定向选调笔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兰州,常规选调笔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兰州,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甘肃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

2.面试

面试考点设置在兰州。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定向选调和常规选调拟录用人员,甘肃省委组织部根据用人单位选调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

(五)体检

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直部门拟录用人员体检,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市县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补录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统一分配到县直部门工作。

(八)公示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九)专题培训

选调生到岗工作一段时间后,甘肃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

四、日常管理

1.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并进行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选调生录用或试用期满后到村任职2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职级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报考过程中存在提供、填写虚假信息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随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政策咨询电话:13919955065,13919955265;技术咨询电话:0931—8928492;监督电话:0931—12380(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本公告由甘肃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5日

 

文章来源: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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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una@ucas.ac.cn (孙露娜) 就业指导 Tue, 17 Oct 2023 07:17:32 +0800
【选调生】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73-2024-3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73-2024-3 为加强贵州省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党政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北京大学等40所高校,中国政法大学等9所高校部分专业(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上述选调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4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职位

党政机关职位分为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3个层级,专业方向分为财经方向、法学方向、土建交通方向、信息技术方向、工矿能源方向、农林方向、旅游生态方向、水利水电方向、文史哲方向、教育卫生方向以及不限专业11个类别。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分为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2个类别。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录“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zzb.zhikaocn.com/390)查看。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周岁。以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6.2024年毕业,符合选调职位的学校范围、学历学位层次、专业方向等条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7.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市(州)级以下党政机关职位,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除职位有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不受上述5个条件的限制。

8.报考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的毕业生,一般应为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省服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1.学校推荐及报名材料准备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准备以下材料:①《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研究所或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②身份证;③学信网查询的学籍报告;④党员身份证明;⑤奖学金证书;⑥表彰证书;⑦学生干部证明;⑧参军入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①至③为必须提交的材料;若有④至⑧相关材料,请据实准备。以上材料是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的重要依据,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分别制成PDF文件,在报名时通过相应栏目上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

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00;

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00;

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下午14:00。

②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zzb.zhikaocn.com/390)查看具体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③报名系统须实名注册,每名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注册后不可修改,请据实填写。

④每名报考人员可同时填报1个党政机关职位和1个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也可只填报1个职位。同时获得2个职位签约资格的,只能选择1个职位签约。

【注:报考人员须根据具体职位明确的条件进行填报,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⑤素质测评将在18个城市设置考点。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点城市,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择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及职位改报

省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方向、一贯表现、来黔工作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按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一经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笔试人员的,不得改报。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笔试人员的,可及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主要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①10月10日下午14:00,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以及市(州)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②10月12日下午14:00,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和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以及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③10月14日下午14:00,所有职位截止报名和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均进入笔试。

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个职位当前报名情况,并按上述时间节点,显示每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状态和是否进入所报职位笔试环节等情况。报考人员应根据以上情况,及时、理性填报或改报职位。

报名结束后,将统一发布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进入后续环节人员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

(二)素质测评

1.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素质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同时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报考人员,本次选调素质测评结果通用。笔试、面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10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①笔试。笔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合格的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2.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由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三)确定签约人选

素质测评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评价、素质测评等情况,结合我省干部队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需要等因素,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人选确定后,即签订就业协议。同时确定为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签约人选的报考人员,只可选择1个职位签订就业协议,另一职位的签约资格自动取消。协议一经签订,报考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安排工作单位

对于党政机关职位的签约人员,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签约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就业意向等情况,安排工作单位。

(六)考察

党政机关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开展,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执行。重点对签约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高校所在城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人民警察职位的签约人员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八)递补、调剂

在选调过程中,若有空缺职位,则适时开展递补、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公示录(聘)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宜

1.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笔试、面试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本校校园网和招生就业网以及用人单位网站的有关信息。

3.本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委组织部。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880028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96567(转0)

附件:1.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

            2.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

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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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han@ucas.ac.cn (姜珊) 就业指导 Thu, 21 Sep 2023 10:59:10 +0800
【选调生】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74-2024-4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74-2024-4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首都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招聘对象

  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对象包括:

  (一)北京大学等4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北京交通大学等25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优培计划”招聘对象还包括:北京工业大学等20所北京市属高校高精尖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上述学校(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

  定向选调职位为市级、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职位,计划选调460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500名。

  二、选调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截至2023年9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选调和招聘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及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和招聘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开展,“优培计划”招聘工作结合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参照执行,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培计划”职位分为Ⅰ、Ⅱ两类,其中Ⅰ类为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位,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须参加定向选调笔试;Ⅱ类为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职位,仅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定向选调笔试,其他环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可查询各单位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留学回国人员组织推荐、资格复审、考察、签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主要有以下环节:

  (一)报名推荐

  1.发布公告。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发布公告、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可与选调或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简章查询。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7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1个定向选调职位、1个“优培计划”Ⅰ类职位、1个“优培计划”Ⅱ类职位,也可报考其中的1个或2个职位,其中北京市属高校高精尖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仅限报考“优培计划”职位。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的,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单位网站(见招聘简章备注栏)发布的招聘公告。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7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查的,考生可联系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9月27日18:00至2023年9月28日18:00期间,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聘用资格。

  4.组织推荐。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或《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员推荐表》上交各研究所或各院系党组织审查推荐。各研究所或各院系党组织在笔试前按照报考人员条件,负责对本研究所或本院系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出具推荐意见。(此阶段暂不需要国科大就业中心审核盖章)。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报考人员信息发送相关高校审核并确认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推荐表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至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

  5.打印准考证。报考定向选调职位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2023年10月17日9:00至2023年10月22日9:30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6.笔试。报考定向选调职位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的考生参加统一笔试。笔试计划于2023年10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在北京、上海、武汉、西安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2023年11月1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打印笔试成绩通知书,作为参加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招聘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7.资格复审。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简章中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选调或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8.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选,该名单将于2023年11月4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9.调剂。资格复审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面试比例的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将于2023年11月4日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于2023年11月5日9:00至2023年11月6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加统一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参加调剂。根据调剂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通知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进行调剂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调剂人员名单。

  1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定向选调面试公告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部分选调单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定向选调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优培计划”Ⅰ类职位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在定向选调面试工作结束后开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自行组织,相关公告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11.确定综合成绩。报考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体检考察

  12.体检。定向选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北京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优培计划”招聘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聘用要求自行组织。

  13.考察。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选调或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系统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定向选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优培计划”招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5.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与拟选调或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分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录用工作结束后,将适时开展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补录工作,公告另行发布。

  报考本次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的人员,也可以参加北京市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考生一经确定为定向选调生或“优培计划”人员,其参加的北京市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程序自动终止。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报考政策、考务安排等详见《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政策咨询电话:010-55568755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10-12333

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面向国科大所有专业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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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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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han@ucas.ac.cn (姜珊) 就业指导 Fri, 15 Sep 2023 00:04:33 +0800
【选调生】云南省面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50-20241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50-20241    为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4年面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考生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7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职位,考生须于2023年9月26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为准;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职位,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对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的职位,考生须于2023年7月前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报告单,以成绩报告单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七)2024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机关的职位。

三、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计划》(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考生可选择《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D类、F类、G类、H类、I类、L类、M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可最多填报2个职位,其中:①省级机关、昆明市各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职位,②其他州(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两类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

考生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按照地区分为以下两类:

1、京区各研究所和各院系

由各研究所和各院系党组织负责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并在《推荐表》“院系审核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盖章,之后,按照培养单位统一将《推荐表》汇总并送到国科大毕业生就业中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青年公寓东平房129房间,张姝老师,电话:010-82640406。

2、京外各研究所

由各研究所党组织负责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并在《推荐表》“院系审核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盖章,按照研究所统一收取《推荐表》,于9月24日17:00前通过顺丰普通快递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钱老师收,电话:010-82640460,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再按照培养单位统一回寄至研究所。

京区、京外研究所和各院系,均需要填写《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汇总表》,提交EXCEL版和清晰PDF扫描版两个文件。并于9月24日17:00点前,按照培养单位统一E-Mail至国科大就业中心钱老师邮箱,qlj@ucas.ac.cn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云南省委组织部要求:未得到学校推荐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

(二)网上报名

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9月27日中午12:00,考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选择笔试地点。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和《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pdf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对《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拨打计划表中公布的选调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考生也可拨打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查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9月27日下午18:00,由各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考生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为避免考生扎堆报考,每个职位实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于2023年9月24日、25日、26日3天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考生进行公布,供考生参考。2023年10月9日前,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公布本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职位要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在全国15个城市设置考点,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考点设置在昆明市。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拟定于2023年11月中旬举行,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安排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人员如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可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有效。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调剂人选,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拟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由省级各选调机关和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报考各级公安部门和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不开展体能测评)。考察合格人员,按教育部门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原则上在2024年8月中旬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省级机关招录的定向选调生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1年,结束后到县(市、区)级部门或乡镇(街道)挂职1年;州(市)级及以下机关招录的定向选调生在录用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适当待遇引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选调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其中:到岗后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由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培养,并以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不纳入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发放范围。

六、重要提示

(一)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机关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诚信是立身之本。选调生招录中的不诚信行为,不仅会造成行政资源浪费,也会导致其他人就业机会的流失,广大毕业生应树立正确择业观,理性报考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机关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560,63991565;

政策咨询邮箱:yngwykszx@163.com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附件:1.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计划

    2.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汇总表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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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han@ucas.ac.cn (姜珊) 就业指导 Fri, 08 Sep 2023 12:31:17 +0800
【选调生】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49-2024-2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49-2024-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继续面向部分高校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1. 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2)。
  2.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3)。
  3. 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4)。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招录范围的高校2024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 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4日)。
  5. 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90年10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两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 具备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人员,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9. 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0.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程序

  1. 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4日8:30至9月24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报考人员入口”,进入定向选调生报名端口,注册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4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并上传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参军入伍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省直或者各市(地)直、县(市、区)直岗位,第二志愿为各市(地)直(不含哈尔滨市)或者县(市、区)直岗位。如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市(地)直岗位,两个岗位须为不同市(地)的岗位;如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县(市、区)直岗位,两个岗位须为不同县(市、区)的岗位,两个志愿均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职位志愿为梯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应尽量形成梯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批次录取,视情况适当调剂。
  2. 资格审查。对照选调对象、选调条件和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对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 学校推荐。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1份《黑龙江省2024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报所在研究所或院系审核,并在“院系审核”处加盖研究所研究生部或院系党委印章,京区和京外研究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意见处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研究所党组织印章;京区各院系报考人员,需持院系审核盖章的《推荐表》到国科大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地点是国科大中关村校区东平房129办公室,联系人:张姝老师,电话:010-82640406。考生在9月25日17:30前将院系和学校盖章的《推荐表》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报名系统,《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
  4. 二轮选报。2023年9月25日10:00至9月26日11:30,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参考有关招录岗位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个人信息)。二轮选报审核通过的,按本人调整后的志愿报考;审核未通过的,仍维持本人原填报志愿。二轮选报审核结果将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公布。
  5. 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暂定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通知)。2023年10月上旬考生可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通知为准)。

    从关心关爱出发,按相应标准对同时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外地考生给予往返路费、住宿费用和市内交通费用补贴。

    6.考察和体检。对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划定),依据优先选调条件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具体见附件5)。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得分)择优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涉及按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

    考察体检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综合表现情况,一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

    7.公示和办理录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考生学校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2024年7月,待正式选调人员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和使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省级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对其进行传帮带,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管理,精准培育。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录到省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每人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招录到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五、有关事项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对考试招录时间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招录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82833107;18644052100

 

    附件:1. 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大学名单

  1. 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岗位计划表(省直)
  2. 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岗位计划表(市地直)
  3. 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岗位计划表(县市区直)
  4. 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报考须知        
  5. 黑龙江省各市(地)2024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政策
  6. 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23年9月

文章来源:

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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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han@ucas.ac.cn (姜珊) 就业指导 Fri, 08 Sep 2023 11:56:07 +0800
【选调生】上海市2024年度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48-2024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1048-2024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24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4年选调400名左右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对象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华东政法大学等29所本市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

同时,在以下两类高校试点招录选调生: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范围参照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办理落户的高校名单。

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和地区机关职位(具体详见职位简章)。选调专业类别具体分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等六大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 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 报考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方向不限专业;
  7.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9.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此外,华东政法大学等29所本市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 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选调公告及政策问答由各选调高校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各所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39810:00923日中午12:00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shacs.gov.cn/Link/2024061xd.htm)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考生根据职位简章填报志愿,可以在市级志愿或十六个地区志愿中至多选报两个(不涉及具体职位),志愿分顺序先后。

(三)高校审核信息。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及时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推荐,重点审核考生的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等情况。

(四)笔试资格审核。经高校审核后,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分别进行择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每位考生仅可有一个志愿被审核通过,如考生的第一志愿被审核通过,则不再对其第二志愿(如有)进行审核。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招录单位进行择优审核。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31014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于2023102410: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六)笔试。笔试计划于1028日在上海、北京两地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对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增加全球视野方面的考察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七)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类别计划选调人数,以1:4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同时,对试点招录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单独划定分数线。

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于20231113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计划于11月下旬在上海举行。

面试通知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2311月中旬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九)体检。选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选调生面试的考生在上海进行体检。

(十)确定职位报名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职位报名人选。

(十一)选报职位意向。考生在报名网站根据各类别方向和市级、地区的志愿情况进行职位报名。其中,市级志愿审核通过的考生选报市级机关单位职位,地区志愿审核通过的考生选报该地区机关单位职位,考生必须至少选取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职位审核通过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通过者,如接受调剂则进入职位调剂报名。职位调剂报名包括公开调剂和统一调剂。公开调剂职位范围包括市、区计划录用人数与首批职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招录职位。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如招考职位考察人数仍未达到1:2比例,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经调剂,个别招考职位考察人数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现有人员确定考察人选。

(十二)考察。市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组成选调生考察工作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十三)公示。拟选调人选计划于20241进行分批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录机关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各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手续,同时与选调人选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十四)试用期。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十五)基层培养锻炼。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

(十六)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选调生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市委组织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选调生跟踪培养需要,将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4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021-12333

考务咨询电话:021-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021-64333772

上海选调相关信息请关注各选调高校就业信息和“沪小选”微信公众号。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日

 

附件

 

上海市2024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高校名单

 

  1. 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河南: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

云南: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新疆: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大学(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3.华东政法大学等29所本市高校(含4所“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兴伟学院、上海立达学院。

4.试点高校

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以及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办理落户的国(境)外高校。

 

文章来源:

就业信息网 (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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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han@ucas.ac.cn (姜珊) 就业指导 Fri, 08 Sep 2023 11:17:52 +0800
《筑梦基层》国科大选调生经验分享交流会——福建省&湖南省专场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0992-2023-06-07-08-27-24 //www.rentthetour.com/index.php/zh-CN/zpjy/jyxx/10992-2023-06-07-08-27-24       《筑梦基层》国科大选调生经验分享交流会——福建省&湖南省专场于2023年6月8日19:00举办,欢迎同学们踊跃参加分享会!

       选调生备考之路道阻且长,为帮助更多想要立志加入选调生队伍的同学们了解基层风土人情、基层工作内容,获取更多关于选调生报考、备考及应考信息,助力我校有志于报考选调生的同学们能够提升备考技能,营造良好基层就业氛围,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特举办选调生经验交流分享会,即“筑梦基层”。

       分享会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专场的形式展开,每期拟邀请2-3名应、往届优秀选调生代表作为嘉宾为大家分享,为同学们带来一场场干货满满的讲座,帮助同学们成功“上岸”。

嘉宾简介

一、邓建莲,2022届福建省选调生,选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基因组学专业2022届博士毕业生,在学期间,曾参与多项科研课题,多次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报告,多次获得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参与发表SCI科研论文5篇,其中一作2篇,参与编译专业书籍2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被认定为深圳市盐田区“梧桐凤凰”高层次人才。

二、岳瀚栋,2022届湖南省定向选调生,选调单位:宁乡市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专业2019级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获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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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han@ucas.ac.cn (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 Wed, 07 Jun 2023 08:27:24 +0800